(历史信息)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谁能申报
全省所有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均可申报,重点支持具备研发积累的制造业中小骨干企业;申报须经属地科技部门或工商联组织推荐,前置条件包括规范归集研发费用及系统梳理专利成果。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主要支持方式包括承担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获取产学研合作专项补贴,以及通过工商联渠道对接科技金融与人才引培服务。
怎么办
企业需通过属地科技部门或工商联组织申报,申报前须完成研发费用归集与专利成果梳理;政策自2019年1月31日发布,长期有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江苏民营经济在转型升级中面临创新动能不足、技术转化效率偏低等瓶颈,亟需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激发企业内生创新活力。在此背景下,省级层面出台支持民企创新发展的专项意见,为的是破解中小企业“不敢创、不会创、创不好”的结构性难题,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生态。
政策重点聚焦于对研发活动投入较大但融资渠道受限的中小民营企业,尤其鼓励长三角制造业集群中的专精特新企业参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设备购置补贴、创新联合体组建支持在内的多元激励,部分项目还可享受贴息贷款或风险补偿机制。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且拥有有效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具体可通过省科技厅线上平台提交材料,经第三方评估后纳入动态扶持库。
针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普遍面临的“小而散”创新困境,建议企业主动梳理自身技术积累与产业链定位,优先申报与区域主导产业(如智能装备、新材料、高端纺织)相匹配的攻关类项目。同时应加强与高校院所的协同对接,提前布局联合实验室或成果转化通道。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作为制造业大省,民营经济贡献了绝大部分的技术创新成果。但在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推进高端化转型过程中,企业普遍面临创新要素成本偏高、产学研对接低效等瓶颈。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与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精准松绑与资源重组,强化民营企业在全省产业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 核心内容▎ 支持范围与工具箱
• 面向全省所有产业领域的民营市场主体
• 制造业企业,尤其是具备一定研发积累的中小骨干企业为重点受益群体
• 支持方式包括:
• 承担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共建新型研发机构
• 获取产学研合作专项补贴
• 借助工商联渠道对接科技金融支持与高端人才引培服务▎ 申报路径
• 企业须通过属地科技部门或工商联组织提交申报
• 申报前须完成:
• 研发费用的规范归集
• 专利成果的系统性梳理▎ 申报条件
• 主体资格:注册地在江苏省内的民营企业
• 研发基础:具备持续研发投入能力,有明确技术攻关方向
• 合规要求: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研发活动真实可追溯
• 材料准备:需提供研发费用辅助账、知识产权清单、产学研合作协议(如适用)等基础佐证材料▎ 政策影响▎ 区域协同价值
• 强化长三角区域创新要素流动,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断点环节开展原创性研发
• 推动设备更新与技术研发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 服务支撑体系
• 服务类型:提供主体,关键功能
• 项目指南推送:省科技厅,定期发布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通知
• 创新网络接入:省工商联,组织技术对接会、专家诊断、资源撮合
• 申报辅导支持:属地科技部门,提供材料预审、流程指导、政策解读▎ 实施要点▎ 时间效力
• 发文日期:2019年1月31日
• 文号:苏科高发〔2019〕34号
• 有效期:长期有效▎ 注意事项
• 政策执行单位为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与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 在线申报统一入口为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企业应主动嵌入属地工商联创新服务网络,提前跟踪项目指南,做好窗口期前的申报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