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关于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谁能申报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龙头厂商;覆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全部制造业门类,须在江苏省内注册并正常运营。
能补多少
按研发投入与设备购置情况给予梯度奖补,重大产业化项目可通过“揭榜挂帅”机制争取专项支持,具体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建议于上半年完成技术需求诊断与知识产权确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结合政策重点环节(概念验证、中试放大、首次商业化)准备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渠道提交。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江苏制造业正加速从“制造大省”向“创新强省”跃迁,面对关键技术“卡脖子”与成果转化率偏低的双重挑战,亟需打通实验室成果与产业化应用之间的堵点。为此,省级层面推出科技与产业融合促进方案,为的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转化新生态。
该方案重点支持具备研发能力的制造业企业开展中试验证、首台套装备推广及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最高达项目投资30%的财政补助,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补贴上限为500万元。申报主体须在省内注册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需提供技术成熟度证明与应用场景落地计划。资金支持采取“先实施后补贴”的方式,企业完成阶段性目标并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即可申请兑付,同时鼓励高校院所联合申报,推动技术成果“带土移植”。
长三角区域制造业集群化特征明显,尤其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已形成协同创新基础。建议企业提前梳理自身技术储备与产业链配套优势,聚焦细分领域中的“缺链断点”设计转化路径,并结合园区资源布局开展跨区域协作申报。对于已有试点示范经验的企业,可优先整合现有数据与成果材料,提升申报成功率。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制造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但部分领域仍面临核心技术“孤岛化”困境。本方案旨在系统打通实验室与车间之间的壁垒,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 核心内容▎ 支持范围
• 覆盖对象: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龙头厂商
• 适用产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全部制造业门类,政策明确适用于所有产业
• 重点环节:聚焦概念验证、中试放大、成果首次商业化应用等科技成果转化“死亡之谷”环节▎ 支持方式
• 对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建设中试基地或共享检测平台的企业,按研发投入和设备购置情况给予梯度奖补
• 具有明确产业化路径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通过省级“揭榜挂帅”机制争取专项支持▎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须为江苏省内注册并正常运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 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龙头制造企业可优先纳入支持▎ 关键准备节点
• 建议企业在上半年完成技术需求诊断和知识产权确权
• 需主动对接省内重点高校及科研机构,将产线升级中的真实技术痛点转化为合作课题
• 密切关注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项目征集通知与评审窗口期▎ 政策影响
• 维度:具体体现
• 时效性:自2018年9月14日施行,长期有效
•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苏政办发〔2018〕61号
• 政策定位:省级技术创新类专项实施方案该政策强化了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地位,推动形成“需求牵引—协同攻关—中试熟化—产业落地”的全链条支持机制,对长三角区域制造企业技术升级具有显著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