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7-11-21
- 发文单位:
- 科技部
谁能申报:掌握行业话语权的龙头制造企业、具备学科优势的高校院所、创新联合体。
能补多少:支持方式包括重大研发任务承接、创新资源配置、协同平台背书等,具体数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牵头单位需具备大团队组织与转化能力,签署市场化契约,实行实体化运行,并经过科技部评估论证。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本政策目的在于解决基础研究与产业化之间的断层问题,强化国家科技创新平台顶层设计。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为综合性、开放式的创新平台,聚焦于共性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并强调市场化契约合作与实体化运营。支持对象包括龙头制造企业、高校院所和创新联合体,关键条件是牵头单位具备大团队组织与转化能力,合作各方签署市场化契约,中心须实体化运行,并经过科技部评估。长三角制造业可利用此政策,聚焦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升级,联合科研力量组建创新共同体。申报建议为梳理核心技术路线、对接地方科技部门,将痛点凝练为攻关课题。
▎ 政策背景科技部于2017年11月21日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7〕353号),旨在打通基础研究到工程化、产业化之间的创新断层,围绕关键产业共性技术瓶颈构建一体化攻关体系。
该政策标志着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正式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平台顶层设计,定位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层”。
▎ 核心内容▎ 建设定位
• 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是面向国家战略目标和产业重大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式、实体化创新平台
• 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
• 强调市场化契约合作与实体化运营机制▎ 支持方式与适用范围
• 支持方式:其他(含重大研发任务优先承接、高端创新资源配置、跨领域协同平台背书等)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主体与条件▎ 申报主体类型
• 掌握行业话语权的龙头制造企业
• 具备学科优势的高校院所
• 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联合的创新联合体▎ 关键准入条件
• 牵头单位须具备组织大团队、推动大转化的综合能力
• 合作各方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市场化契约协议
• 中心须实行实体化运行管理机制
• 须经科技部组织评估论证后批复建设▎ 政策影响▎ 区域实施建议(以长三角为例)
• 长三角制造业可聚焦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
• 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升级为国家级创新节点
• 联合区域科研力量组建实体化运营的创新共同体▎ 企业行动指引
• 提前梳理核心技术路线与知识产权布局
• 主动对接地方科技部门,进入培育储备库
• 将产线实际痛点凝练为行业级攻关课题▎ 申报服务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科技部
• 文号:国科发创〔2017〕353号
•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1日
• 政策原文来源:科技部政府官网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咨询渠道:办厂易政策匹配与申报辅导(热线:18013759055)注:本政策由科技部统一管理,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培育推荐与过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