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7-10-13
- 发文单位:
- 科技部
谁能申报:依托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地方政府或高新区管委会编制实施方案的科技企业、高校院所、孵化载体以及技术经理人等。能补多少:具体支持方式及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怎么办:通过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在线申报。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背景目的:为解决高校院所专利技术与生产现场之间的断层问题,推动科研成果加速进入产业链关键环节,科技部于2017年发布了《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该政策目的在于打破区域壁垒与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技术要素高效流动的制度环境。核心支持措施与适用对象:示范区面向全部产业领域,以园区或城市集群为单位组织申报,聚焦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权交易还有人才激励等关键环节。支持建设公共中试平台,推动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探索优化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建立技术库与需求库双向匹配机制。申报条件包括依托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地方政府或高新区管委会编制实施方案,鼓励制造企业、高校院所衍生企业、孵化载体深度参与。申报建议: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应梳理产线升级中的技术缺口,关注示范区技术库与需求库匹配机制,降低新技术导入风险,并探索以技术输出方身份参与转化生态。
▎ 政策背景科技部于2017年10月13日印发《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7〕304号),旨在系统性破解高校院所专利技术与生产现场之间的断层问题,推动科研成果从论文和实验室加速进入产业链关键环节。
该政策立足国家层面,以制度授权为牵引,着力打破区域壁垒与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技术要素高效流动的制度环境。
▎ 核心内容▎ 示范区建设定位
• 面向全部产业领域,不设行业限制
• 以园区或城市集群为单位组织申报和实施
• 聚焦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权交易、人才激励四大关键环节▎ 系统性制度授权方向
• 支持建设公共中试平台
• 推动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
• 探索优化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 建立技术库与需求库双向匹配机制▎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依托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 以地方政府或高新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编制实施方案
• 方案需突出机制创新路径与资源整合能力
• 鼓励具备研发实力的制造企业、高校院所衍生企业、孵化载体深度参与▎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覆盖范围
• 对象类别:具体说明
• 科技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可作为技术输出方嵌入转化链条
• 高校院所:获得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改革试点授权
• 孵化载体:可承接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
• 技术经理人:纳入专业化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区域适配建议(以长三角为例)
• 制造企业应主动梳理产线升级中的技术缺口
• 关注示范区内技术库与需求库匹配机制,降低新技术导入风险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可探索以技术输出方身份参与转化生态▎ 实施信息
•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
• 文号:国科发创〔2017〕304号
•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3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支持方式:制度授权与机制创新支持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