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发文单位:
- 科技部
谁能申报
依法登记的科技类社会团体,需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督导责任,其章程须嵌入学术自律自净内容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相关成效纳入社团考核评估体系。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24年1月25日起施行,需在2024年底前完成章程修订与自律公约制定;通过中国科协示范指引推进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建设,接受委托开展科研失信调查,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于2023年12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3〕90号),自2024年1月25日起施行。
▎ 核心内容▎ 行动目标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及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引导科技类社会团体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作风学风建设
• 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在学术自律自净方面发挥功能、作出表率
•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六项重点任务
• 章程嵌入机制:督促科技类社会团体将学术自律自净相关内容写入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 自律公约制定:参照示范指引,结合本领域实际制定涵盖职业规范、自律要求、惩戒措施等内容的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
• 学术调查授权: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接受委托组成专家组,开展科研失信案件学术调查,独立、专业、客观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 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围绕分类评价、同行评议、代表作评价等维度,制定并发布实施本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在奖项评选、人才举荐、院士推选、委托项目评价、青年支持工程等活动中强制应用
• 常态化教育机制:依据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年度工作要点,持续开展科研诚信、科技伦理、作风学风等教育活动
• 青年科研人员支持:为主办会议、主管期刊、学术评奖等场景增设青年通道,搭建交流平台,促进青年与资深专家合作,营造开放、平等、活泼的学术生态▎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为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科技类社会团体
• 须具备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学术活动组织能力
• 所属业务主管单位须履行引导、督促、评估职责,协同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监管▎ 政策影响▎ 监管与考核机制
• 将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状况纳入科技类社会团体考核、评价和评估核心指标
• 强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三方协同监管机制▎ 示范与推广机制
• 各主管单位需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 科技部、中国科协将持续开展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状况监测▎ 社会监督机制
• 科技类社会团体须主动公开自律自净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 对发现的问题须及时改进优化▎ 实施保障
• 事项:责任主体,关键要求
• 章程修订与核准:科技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自通知施行起启动修订,按程序报批
• 自律公约制定:业务主管单位、科技类社会团体,2024年内完成本领域公约制定并发布
• 学术评价规范应用:各业务主管单位,在2024年起各类科技评价活动中全面实施
• 教育活动频次:科技类社会团体,常态化开展,每年至少组织2场专题宣讲
• 青年支持举措:科技类社会团体,在主办会议、期刊、评奖中单列青年名额或通道▎ 附则
• 本通知由科技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联合解释
• 文件性质为主动公开政策文件
• 有效期自2024年1月25日起长期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