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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综合政策
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水运建设项目穿透式统计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文单位:
- 河南省政府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水运建设项目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水运建设项目统计数据直报和穿透式监管机制,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省厅组织起草了《河南省水运建设项目穿透式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本件为征求意见公示,无申报兑现口径。反馈主体面向社会各界,无资质门槛限制。
能补多少
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优惠等兑现内容,无补贴比例与上限,相关细则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如有修改意见,于2026年8月22日前通过电话0371-87166487或邮箱[邮箱已脱敏]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反馈,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需下载公告附件获取。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河南正在加速补齐内河水运短板,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项目调度与投资决策的基础。在此背景下,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起草了《河南省水运建设项目穿透式统计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6年8月22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的立法意图十分清晰:建立水运建设项目统计数据直报制度,配套穿透式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压实数据质量,解决层层汇总可能带来的失真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本件为征求意见公告(公示),无申报兑现口径,全文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优惠、贴息等任何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具体条款需下载附件研读。公告明确的反馈渠道为电话0371-87166487和邮箱[邮箱已脱敏],意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2日。
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本件属于河南省水运行业统计监管制度建设,与产业扶持政策无直接关联,无需作为申报机会处理。但两类主体建议保持关注:一是在河南参与港口、航道等水运工程建设或投资的装备、建材及工程企业,二是承担项目统计填报职责的从业人员。建议在截止日前研读完征求意见稿并按需反馈意见,同时对照预判正式办法施行后的直报义务,提前规范项目数据台账与报送流程,避免后续合规风险。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本件为征求意见公示,无申报兑现口径。反馈主体面向社会各界,无资质门槛限制。
能补多少?
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优惠等兑现内容,无补贴比例与上限,相关细则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如有修改意见,于2026年8月22日前通过电话0371-87166487或邮箱[邮箱已脱敏]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反馈,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需下载公告附件获取。
政策原文来源:河南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