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文单位:
- 广东省政府
谁能申报
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及平台用工主体,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自2026年9月1日起须执行新标准;首次将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能补多少
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450元/月、四类地区16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5元/小时至16.0元/小时,剔除加班费、津贴等后仍不得低于当地标准。
怎么办
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应确保支付工资在剔除法定项目后不低于最低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须合理确定定额与单价,支付时限及监管责任由主管部门依法落实。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6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 核心内容▎ 实施时间
• 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 适用对象
•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
•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剔除范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在剔除以下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 计件工资保障要求
•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
•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所获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
• 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
• 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该类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 申报与执行要求▎ 地方政府职责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须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 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附件: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表
• 地区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小时)
• 一类地区:2450,23.5
• 二类地区:2150,21.0
• 三类地区:1850,18.0
• 四类地区:1650,16.0注:具体地区分类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公布。一类地区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珠三角核心城市;其余地市依经济发展水平划入二至四类地区。
▎ 政策影响▎ 对用人单位
• 须同步调整薪酬结构与用工成本预算;
• 计件制、外包用工、平台用工等模式需重新核定单价与定额;
• 新就业形态用工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
▎ 对劳动者
•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劳动者基础收入保障提升;
• 平台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获得更明确的报酬底线支持;
• 工资争议处理中以最低工资为法定基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