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政企精准对接,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EN18013759055
办厂易 - 数字政企服务生态平台 📍 切换城市
国家级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28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 现就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具体见附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 现就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具体见附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政策类别:税收优惠

• 适用地区:全国范围内企业

• 发布日期:2026-07-2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现就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具体见附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二、 自2026年9月1日起,对企业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下列用途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在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

(二)油气长输管道线路用地及施工临时用地;

(三)水电站的水库水面淹没区、大坝(不包括发电厂房用地)、堤防、护坡、航道(含航道设施)、增殖放流站、过鱼设施、灌溉设施和泄洪设施用地;

(四)核电站的堤防、护坡用地;

(五)火电厂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

(六)供电企业的输电线路(含杆塔基础)用地及其施工临时用地;

(七)煤炭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和公共绿化带用地;

(八)矿山企业(含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建材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

企业的上述用地在项目建设期间可按本条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 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临时用地批复、项目立项规划文件、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文件目录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7月27日🎯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财政部(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政策原文来源:财政部

您的企业能申报这项政策吗?

输入行业、规模、资质与研发情况,1秒测算适配度与预估金额,认证政策专员辅导申报。

同类政策(税收优惠)

✓ 内容可信保障
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作者简介:深耕惠企政策研究与申报辅导,覆盖产业扶持、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方向
信息有误?致电反馈纠错 · 办厂易由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 · 苏ICP备2025180599号 · 昆山开发区震川中路688号 · 热线1801375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