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专精特新”专板服务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31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谁能申报
已进入四川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企业,以及通过专板审核并取得《入板审核结果通知单》的企业;征集范围包括四川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及其他培训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市级部门初审后报送省经信厅。申报需提供机构资质证明、服务团队名单、服务内容及流程说明等材料。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文号: 川经信办函〔2026〕233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四川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上市 川经信办函〔2026〕23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质量,引导省内优质服务机构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企业,根据省委金融办 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证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的通知》(川金办函〔2025〕18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四川省“专精特新”专板服务机构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服务对象。 已进入四川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专板)的企业,以及通过“专精特新”专板审核并取得《入板审核结果通知单》的企业(以下简称专板企业)。 (二)服务内容。 四川省“专精特新”专板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是指为专板企业提供入板、规范治理、融资咨询及上市培育服务的机构。服务机构可根据自身业务范围为专板企业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 1.入板服务。提供企业进入“专精特新”专板、股权(股份)登记托管服务。 2.规范治理服务。提供规范治理培训、政策咨询对接等规范化管理服务。 3.融资咨询服务。提供股权、债权、信贷融资咨询等服务。 4.上市培育服务。提供股份制改造、股权激励、股权估值、上市诊断、上市路径规划、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服务、上市专题培训等服务。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以下三类服务机构: (一)四川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二)专业服务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三)其他服务机构,包括培训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四川省开展经营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资质,并取得对应业务经营资质。 2.具有开展服务的固定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和稳定的服务团队,具备持续为专板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 3.具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收费标准。 4.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入或限制从业名单。 (二)分类征集条件。 1.证券公司 (1)团队要求。团队中应至少拥有3名具备5年以上相应服务执业经验的专职人员。 (2)专业经验要求。申请规范治理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3家企业的规范治理服务案例;申请融资咨询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1家针对四川省内企业的融资咨询案例;申请上市培育服务的,应提供完成的不少于1家企业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项目保荐案例。 2.律师事务所 (1)团队要求。团队中应至少拥有3名具备相应服务执业经验的律师。 (2)专业经验要求。申请规范治理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3家企业的法律相关规范治理服务案例;申请融资咨询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1家针对四川省内企业的融资咨询案例;申请上市培育服务的,应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并提供完成的不少于1家企业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法律服务案例。 3.会计师事务所 (1)团队要求。团队中应至少拥有3名具备相应服务执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2)专业经验要求。申请规范治理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3家企业的财务相关规范治理服务案例;申请融资咨询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1家针对四川省内企业的融资咨询案例;申请上市培育服务的,应取得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提供完成的不少于1家企业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财务服务案例。 4.资产评估机构 (1)团队要求。团队中应至少拥有3名具备相应服务执业经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2)专业经验要求。申请规范治理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3家企业的资产评估相关规范治理服务案例;申请融资咨询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1家针对四川省内企业的融资咨询案例;申请上市培育服务的,应取得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提供完成的不少于1家企业在公司改制、并购重组或上市过程中的资产评估服务案例。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团队要求。团队中应至少拥有3名具备专利代理师、律师或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2)专业经验要求。申请规范治理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3家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关规范治理服务案例;申请融资咨询服务的,应提供最近2年内完成的不少于1家针对四川省内企业的融资咨询案例;申请上市培育服务的,应提供完成的不少于1家企业公司改制、并购重组或上市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服务案例。 6.培训机构 (1)团队要求。应具备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其中至少拥有3名具备企业培训、管理咨询或资本市场等相关经验的专职讲师。 (2)专业经验要求。应提供最近2年内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开展的不少于5场专项培训案例。 7.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1)团队要求。应具备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其中至少拥有3名具备政策、金融、管理或技术等相关经验的专职人员。 (2)专业经验要求。应提供最近2年内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不少于5个专项服务案例。 四、征集流程 (一)自主申请。按照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可自行申报,或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申报。服务机构需按照申报书内容(附件2)和填报指引(附件3),于2026年7月26日前,通过“四川省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https://www.scqyyfw.cn/home)的“赋能券”专区,进行注册并上传申报材料。 (二)组织审核。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服务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复核,形成服务机构拟入库名单。 (三)确定名单。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并在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纳入四川省“专精特新”专板服务机构库对外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四川省“专精特新”专板服务机构库,是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专精特新”专板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入库服务机构将作为我省“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相关服务的备选服务商,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期将同步出台“专精特新”专板企业“赋能券”政策予以支持。各相关单位及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动态管理。服务机构库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有效期1年,每年年初组织征集、动态更新(2026年为政策实施第一年,服务机构库的有效期截至2027年年底)。已纳入服务机构库的服务机构需书面提交纳入以来的服务情况说明,未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放弃申报。如需新增或调整服务内容,需重新进行申报。 (三)服务要求。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申报服务内容内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服务机构对自身服务结果负责,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跟踪评估。经济和信息化厅定期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秩序、服务质量不合格等情形,将取消服务资格。 资料申报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郑老师 [手机号已脱敏] 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金融处 李老师 028-86265772 申报平台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四川省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 庞老师 [手机号已脱敏] 附件:1.四川省“专精特新”专板服务机构征集入库流程图 2.四川省“专精特新”专板服务机构申报书(示例) 3.四川省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填报指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