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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技术创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25
发文单位: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摘要:一、功能定位制造业创新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共同组建的新型创新载体,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法人形式组建,以“公司+联盟”方式运行。主要任务是面向全市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聚焦产业薄弱环节,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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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报

在天津市范围内注册或经营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须符合《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基本条件,联合科研院所、高校、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共同组建,以企业法人形式设立并实行“公司+联盟”运行模式。重点支持围绕12条产业链和未来产业方向的创新联合体申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获批培育对象后,经考核验收合格并正式批复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将获得授牌支持,后续政策支持依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规定执行。

怎么办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编制《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登录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完成填报与上传,新用户需先注册。材料经区工信部门初审后上报,通过初审、专家评审及公示环节后确定为培育对象。培育期2年,期间可申请组建,未通过验收或逾期未申请的将取消资格。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天津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

• 发布日期:2026-08-2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功能定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共同组建的新型创新载体,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法人形式组建,以“公司+联盟”方式运行。主要任务是面向全市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聚焦产业薄弱环节,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撑行业创新发展。

二、 领域范围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面向12条产业链和未来产业。

三、 建设步骤

1. 确定培育对象。牵头单位围绕重点建设领域和申报书要求,编制完成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经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为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对象。培育期自批复之日起2年(如自评符合组建条件,可随时提出组建申请)。

2. 批复组建。在培育期内,创新中心按照建设方案和批复组建条件,完成组建任务并发挥积极作用,可提出组建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验收。按照“成熟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通过考核验收且公示无异议的,批复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授牌。未通过考核验收的,给予1年时间整改,经整改仍不能通过考核的以及在培育期结束后未提出验收申请的,取消其培育资格。

四、 工作程序

本次申报分为“首次申请”和“申请组建”两类。前期已批复正在创建中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如自评符合组建条件,可提出组建申请。

(一)牵头单位申报请符合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基本条件的单位按照《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详见附件2)要求,编制材料并附相关证明,登陆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按要求逐项完成填报和上传工作。新用户首次使用系统需注册。支持各产业链创新联合体积极申报。

(二)初审推荐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组织遴选并通过系统完成初审推荐工作,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创建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纸质版(胶装、编制目录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确认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等环节,提出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培育期自批复之日起2年(如创新中心自评符合组建条件,或者创新中心根据《建设方案》完成组建任务并发挥积极作用,可随时提出组建申请)。

五、 有关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创新中心培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沟通报告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跟进已批复创新中心建设进展,指导支持创新中心加快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

2.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

3.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汇总表2026年8月24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商子轩联系电话:8360732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娟联系电话:83605738;

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03室)(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 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doc

• 附件3-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汇总表.doc

• 附件2-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doc🎯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在天津市范围内注册或经营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须符合《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基本条件,联合科研院所、高校、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共同组建,以企业法人形式设立并实行“公司+联盟”运行模式。重点支持围绕12条产业链和未来产业方向的创新联合体申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获批培育对象后,经考核验收合格并正式批复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将获得授牌支持,后续政策支持依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规定执行。
怎么办?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编制《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登录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完成填报与上传,新用户需先注册。材料经区工信部门初审后上报,通过初审、专家评审及公示环节后确定为培育对象。培育期2年,期间可申请组建,未通过验收或逾期未申请的将取消资格。
政策原文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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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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