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03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谁能申报
陕西省范围内注册或经营的、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可自愿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2026年内资格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均按属地原则办理。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与梯度培育。
怎么办
线上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截至2026年9月20日;线下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报送装订成册的申请书及佐证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号: 工信部企业〔2026〕2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陕西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6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有效期内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涵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按照当年到期当年复核的原则,2026年内资格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3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企业应在线上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填报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9月2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承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企业线下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申请书及佐证材料。陕西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1),单独装订成册。陕西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佐证材料(附件2),胶印简装成册,A4纸双面印刷,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连续编写页码,文字清晰可验,书脊处标明“陕西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佐证资料(2026)-XX市-XX区-XX单位”,申请报告中有企业名称的页面须加盖单位公章。线下材料报送时间及份数以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材料需保持一致,以免影响评价结果。 (五)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企业仅需如实提供市场占有率情况说明即可。 (六)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报告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加强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的优质中小企业相关称号,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要求 (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陕西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1),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四)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并于2026年10月15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申请书(附件1,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佐证材料(附件2,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推荐汇总表(附件3、4)纸质版及PDF和可编辑电子版,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政府前大楼4楼),上述资料PDF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已脱敏]。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通过组织实地核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并印发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和复核通过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最新发布名单内企业为准。 四、联系方式 西安市 029-67098920 宝鸡市 0917-3260477 咸阳市 029-32086694 铜川市 0919-3183255 渭南市 0913-2930812 延安市 0911-7092607 榆林市 0912-3890353 汉中市 0916-2626579 安康市 0915-3212952 商洛市 0914-2385091 杨凌示范区 029-87036861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29-63915446 63915634 63916813 附件1:陕西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附件2:陕西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佐证材料.docx 附件3:陕西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28日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