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怒江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 发文单位:
- 云南省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怒江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属政府行政批复文件,不涉及企业申报事项。
能补多少
本件为行政批复,无财政补贴、奖励或资金支持内容,不设补助金额。
怎么办
本件为政策公示,无申报兑现口径,企业无需申请。如需了解怒江州职教中心相关产教融合合作机会,可联系怒江州教育局或云南省教育厅咨询。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 文号:云教报〔2024〕13号
• 政策类别:人才政策
• 适用地区:云南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制造业升级、人才引育、惠企政策、云南、云南省
• 发布日期:2024-03-27省教育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设置怒江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云教报〔2024〕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精神和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同意设置怒江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院由怒江州人民政府举办,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办学地址在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怒江州职教中心。
二、 学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 请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指导怒江州人民政府做好对学院的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学院章程和总体发展规划,加强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补齐高等职业教育短板,促进滇西边境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和边疆繁荣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3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