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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技术创新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15
发文单位: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摘要: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新纳入统计范围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是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好,项目备案(核准)、用地、环评、安评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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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报

黑龙江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须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新纳入统计范围,且未获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完备的备案(核准)、用地、环评、安评等审批要件,建设周期自入统当月起不超过24个月。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策兑现通知,未明确具体补贴比例或上限金额,以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根据政策实施细则,补助额度将依据项目投资规模、技术先进性及实际完成情况核定,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以正式文件为准)。

怎么办

企业需于9月20日前登录“龙江工信平台”完成注册并上传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汇总表、真实性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地)工信部门须于9月24日前完成审核推荐,联合报送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号: 黑工信规联规〔2026〕7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黑龙江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制造业升级 各市(地)工信、财政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更新投资力度,依据《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规联规〔2026〕7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2025年 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 日 新 纳入统计范围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是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好,项目备案(核准)、用地、环评、安评等审批要件齐备。     (四)原则上项目建设周期自入统当月起不超过24个月。     (五)同一 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     (六)在公示期结束前,“信用中国”导出的信用报告中,无违法违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申报材料     (一)市(地)工信部门 请示文件。     (二)XX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     (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照附件2模板编写)     (四)在申报期和公示结束后分别提供本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由企业自主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     (五)真实性 承诺。(附件3)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提交申请。 申报企业在龙江工信平台(http://116.182.25.33:8000/hljibdp-hlw/#/home)完成注册后,进入“我要享受政策”,在“项目申报”中选择“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政策”,于 9月20日 前按要求将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真实性承诺(附件3)和本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包后上传系统。相关部门将以平台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审核的依据,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市(地)审核推荐。 各市(地)工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形成 ,并于 9月24日 前将本地区推荐申报意见联合呈报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四、有关要求 各市(地)工信局要 积极与统计部门对接,聚焦统计部门掌握的新入统技改项目,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对工信部门与统计部门掌握信息不一致的项目,要抓紧与统计部门进行信息核对并完善,申报项目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入统时间、项目类别等信息最终将以省统计局确认情况为准。 为方便企业申报, 本通知将市(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一并公开(附件4)。如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0451 — 58690616和0451 — 58690617。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规划处  关  涛  0451 — 82618674                 李宗仁  0451 — 82659737 省财政厅产业处    茹  明   0451 — 53002199 附件:1.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 真实性承诺       4. 各市(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4日     一审:关涛     二审:程婷婷、韩波     三审:刘精锐 【 本文】 【 】 相关附件: 【2026】675号附件1.xlsx 【2026】675号附件2.doc 【2026】675号附件3.doc 【2026】675号附件4.xlsx 相关信息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黑龙江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须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新纳入统计范围,且未获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完备的备案(核准)、用地、环评、安评等审批要件,建设周期自入统当月起不超过24个月。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策兑现通知,未明确具体补贴比例或上限金额,以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根据政策实施细则,补助额度将依据项目投资规模、技术先进性及实际完成情况核定,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以正式文件为准)。
怎么办?
企业需于9月20日前登录“龙江工信平台”完成注册并上传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汇总表、真实性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地)工信部门须于9月24日前完成审核推荐,联合报送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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