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9-20
- 发文单位: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号:闽工信规〔2026〕13号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适用地区:福建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升级
• 发布日期:2026-09-20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下载图片版闽工信规〔2026〕13号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政办〔2025〕27号),经征求相关单位同意,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我厅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创建福建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0〕101号)二、宣布失效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创建福建省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19〕188号)
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工业旅游发展的意见(闽工信服务〔2019〕167号)
6.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闽工信装备〔2018〕14号)
7.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意见(闽经信装备〔2014〕61号)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9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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