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9-24
- 发文单位: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谁能申报
天津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能补多少
本件为公示通知,无申报兑现口径,具体奖励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如实填写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复核企业需填报申请书并提供佐证材料,其他在有效期企业仅需更新信息及提交信用报告电子版。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选有关规定津工信政法〔2023〕16号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天津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专精特新、制造业升级
• 发布日期:2026-09-2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引导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有关规定津工信政法〔2023〕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开展我市2026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市级单冠)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 第七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单冠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可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推荐上报名额。依据各区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前六批遴选情况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了各区推荐名额上限(附件3),请各区按照名额推荐上报。
(三)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
二、 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参加复核,填写《申请书》,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通过复核的企业将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未通过复核或未提交复核材料的企业将从名单中予以移除。
三、 其他有效期内的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信息更新除参加复核的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外,其他有效期内的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应按要求更新企业信息,填写《申请书》,提供《申请书》及信用信息报告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件和佐证材料。对于发生重大经营变化、重大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实上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 工作安排(一)工作要求。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新申报和参加复核企业核查力度,对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以及近三年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予以重点把关,提升推荐质量。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新严格对照,逐项列明相关数据,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确保填写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材料清晰完整,申报材料详细要求详见附件1。
(三)各区推荐。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10月28日前,经认真审核后按照推荐名额要求(新申报企业需明确推荐企业顺序,申请复核企业不占推荐名额),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二份(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及参加信息更新的企业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我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2.申请书填写说明(供参考)
3.各区推荐名额
4.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2026年)
5.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络表2026年9月22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 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2026年版)doc.doc
•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供参考).wps
• 附件2-申请书填写说明(供参考).wps
• 附件3-各区推荐名额.wps
• 附件4-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2026年).docx
• 附件5-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络表.docx🎯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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