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 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发文单位:
- 安徽省政府
谁能申报: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补多少: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60%怎么办:参照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按最高标准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各市制定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安徽省政府重新公布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目的在于规范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工作。首先,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上限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而安置补助费则不得低于60%。其次,对于国有农、林、牧还有渔场土地的使用,其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若周边区片存在多个,则按最高标准执行。还有一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相关规定执行。各市人民政府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最后,政策强调加强宣传解释,依法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针对长三角制造业,建议关注政策对土地使用和补偿的详细规定,以优化产业布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 号:
皖政〔2026〕54号
省政府文件国土资源、能源标 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关键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大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集体农用地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二、 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片的,按周边区片最高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 各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依法规范做好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工作,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重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实施期间如发生行政区划调整的,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区片范围的最高标准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26年9月17日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文件下载皖政〔2026〕54号.pdfpdf文件下载皖政〔2026〕54号.docword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