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6-05-15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谁能申报:具备“人工智能+制造”诊断能力的专业机构与服务提供商。经形式审查、信用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入选。能补多少:原文未明确针对企业的直接资金补贴或奖励额度,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怎么办:各地工信部门统筹推进诊断工作,制造企业可参考官方公布的名单联合合适服务商开展服务。服务商须严格遵循《诊断工作参考指引》精准排查问题、科学制定方案,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动态跟踪管理与服务质量评价。
政策全文
为完善我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机制,帮助各地更好开展诊断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方案(2026-2027)》,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出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第一批、第二批),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地工信部门要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市场主导、需求导向,本次遴选出的服务商供各地在推进“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中参考使用,在实际工作中也可根据需要比选名单之外更加合适的服务商。各地工信部门要根据诊断工作指引,加强服务商动态跟踪管理,提高诊断成效。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示范案例,要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发挥示范效应。
二、 服务商要严格恪守行业规范,坚持专业诚信、精准高效,严格按照《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参考指引(2026年)》开展服务,聚焦企业实际需求,精准排查问题、科学提出方案,主动接受各地工信部门管理,及时反馈服务进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 我厅将聚焦诊断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诊断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诊断工作务实高效、不走过场;同时将制定“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服务评价规则,围绕服务质量、企业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评价,不定期公开征集优质服务商,补充完善诊断服务商资源池建设,为各地开展诊断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
江苏省“人工智能 制造”诊断服务商(第一批、第二批)名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