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及保险补偿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01-0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及保:全国技术创新惠企政策。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保险补偿。新材料生产企业投保首批次材料综合险,中央财政对保费给予补偿,支持下游用户首批次应用国产新材料 长期有效/常态化申报,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标准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登录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全国最新申报指南。
政策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工信厅联重装〔2024〕…号),现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同步覆盖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保险补偿。
一、 支持范围(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由企业研制、经用户首次次实现商业应用,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范围的装备产品。
(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由企业研制、经下游用户首次批量使用,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范围的新材料品种。
二、 补偿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由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上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申报要求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金融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经审核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
【说明】本政策标题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及保险补偿政策",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合并实施,统一依据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文件。本URL为2026年度组织实施通知,覆盖首台套与首批次新材料两类保险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