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6-10-19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适用地区:
- 昆山
谁能申报:本文件为昆山市水务局内部工作指导意见,未明确对外部企业或社会主体的具体申报条件与准入名单,相关适用主体范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能补多少:政策仅提及每年在部门预算中适度安排水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工程类投资按规定计入工程总投资,并鼓励争取上级资金与社会资本参与,具体补贴额度及拨付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怎么办:建议关注水务局年度落实计划与绩效考核节点,涉及水利遗产保护、滨水空间改造或涉水文娱旅游项目,可提前对接属地水务部门,按水利工程导则规范申报立项与资金配套,具体流程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kssshuiwj/2026-00060昆山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无昆山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水文化”
的要求,以“水韵昆山更江南”
为愿景,坚持保护优先、活态传承、融合创新、赋能发展,构建系统化、长效化的水文化建设工作体系,奋力勾画“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人水和谐、水城相彰”
的现代化水润江南现实图景。
这一核心目标。一方面,通过优化滨水空间设计、丰富亲水活动形式、发展涉水文娱旅游,让群众愿意走近水、亲近水、爱上水,实现“让人亲水”;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水务文化IP打造,以更贴近群众的方式做好宣传与服务,使水务工作可亲可感、赢得民心与信任,实现持续提升水文化的感知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 重点任务(一)历史文化传承摸清家底、抢救遗存、延续文脉。开展全域水文化资源普查,建立数据库和数字记忆库;实施“水务记忆工程”,系统整理历史文献、影像和口述史;分类保护重要水利遗产、古桥古井、治水碑刻等;挖掘治水人物事迹,弘扬治水精神和行业担当;推动水文化与工程深度融合,在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全周期嵌入文化要素,确保工程功能与文化内涵有机统一。
(二)水文化载体建设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有吸引力的水文化展示体验空间。建设水文化公园、水情文化馆、节水主题公园等载体;推进闸站、桥梁、井盖等设施的文化彩绘,设置水文化宣传角;完善已建成场馆的运营机制,推动常态化开放。严格落实《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设计导则》(SL/T 859-2025),大型工程全面执行,中小型工程有条件参照执行,实现水文化与工程主体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运行。
(三)水文化活动开展组织年度主题活动和常态化教育浸润。统筹等节点,策划水文化活动;推广“水帮忙”
驿站,在站闸、公园等场所配置便民设施;开发标准化水情教育课程,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打造“流动的水情教育课堂”。
(四)水文化品牌提升系列品牌,让水文化深入人心、走入生活。系统打造“澄”
系列品牌,持续培育结合水环境治理和群众休闲需求,对水清岸绿、清澈见底的河岸空间推出“澄境SPACE”
户外休闲文化产品,强化水务文化IP的传播与运营,提升品牌辨识度和美誉度;践行“坚定勤廉、问源务实、坦荡可信”
的机关文化内核和“以水为师、奔涌向前”
的行为标签,将品牌理念融入日常管理、宣传服务和对外交流,形成具有昆山辨识度的水文化标识体系。
四、 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党建办牵头抓总,各科室、各单位将水文化建设纳入日常业务,制定年度落实计划,明确职责。组建“水韵使者”
水文化队伍,围绕课题实战、师徒传承、成果认同三条主线,提供梯次培训、师徒结对、实战淬炼、成果转化、跨界交流等培养保障,同步建立水文化资源数据库,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二)资金保障每年在部门预算中结合业务开展,适度安排水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工程类水文化投资按规定计入工程投资。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水文化项目建设的路径与机制,保障重点任务有序实施。
(三)制度保障将水文化建设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的参考依据。完善信息报送、评估指导等配套制度,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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