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6-05-15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谁能申报:各地工信部门可参考首批及第二批遴选出的诊断服务商名单,结合本地实际需求比选合适机构推进诊断工作。
能补多少:原文未明确具体资金支持标准,相关产业扶持与专项资金安排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制造企业可通过属地工信部门对接诊断服务,服务商须严格遵循《参考指引》精准排查痛点并科学制定方案,后续将围绕服务质量与企业满意度实施动态评价及资源池优化补充。
政策全文
为完善我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机制,帮助各地更好开展诊断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方案(2026-2027)》,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出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第一批、第二批),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地工信部门要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市场主导、需求导向,本次遴选出的服务商供各地在推进“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中参考使用,在实际工作中也可根据需要比选名单之外更加合适的服务商。各地工信部门要根据诊断工作指引,加强服务商动态跟踪管理,提高诊断成效。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示范案例,要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发挥示范效应。
二、 服务商要严格恪守行业规范,坚持专业诚信、精准高效,严格按照《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参考指引(2026年)》开展服务,聚焦企业实际需求,精准排查问题、科学提出方案,主动接受各地工信部门管理,及时反馈服务进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 我厅将聚焦诊断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诊断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诊断工作务实高效、不走过场;同时将制定“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服务评价规则,围绕服务质量、企业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评价,不定期公开征集优质服务商,补充完善诊断服务商资源池建设,为各地开展诊断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
江苏省“人工智能 制造”诊断服务商(第一批、第二批)名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