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综合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 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安徽省政府
摘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新建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五河北收费站”(位于K69+157m处),由安徽省五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期限30年,自开通之日起…
政策全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的批复文 号:
皖政秘〔2026〕126号
省政府文件工业、交通标 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的批复关键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的批复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6〕12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
新建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五河北收费站”(位于K69+157m处),由安徽省五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期限30年,自开通之日起计算。
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 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2026年10月16日文件下载皖政秘〔2026〕126号.pdfpdf文件下载皖政秘〔2026〕126号.docword文件下载
常见问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 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的批复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新建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五河北收费站”(位于K69+157m处),由安徽省五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期限30年,自开通之日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 皖苏省界至五河段设站收费的批复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安徽省政府发布。
政策原文来源:安徽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