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2026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泉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用地批复,无申报兑现口径,不涉及企业或个人申报主体;直接相关方为石狮市宝盖镇塘头村、蚶江镇锦亭村被征地集体及农户,以及后续通过供地程序取得地块的建设项目单位。
能补多少
文件本身不含资金奖补条款。涉及面积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1.8244公顷(耕地0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2.2345公顷;征地补偿、安置补助及社会保障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无申报流程。征地由石狮市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用地单位须等待地块按规划用途进入供地环节后,通过招拍挂等方式依法取得,并按规定备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本件为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的用地批复,属行政许可类文件,无申报兑现口径。其制度背景是依据闽政〔2025〕6号文,福建省将部分用地审批权授权委托给泉州市行使,石狮市2026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审后获批,体现省级审批权限下沉、用地保障提速的改革方向。批复核心内容为:同意石狮市境内1.8244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宝盖镇塘头村园地0.3009公顷、其他农用地0.165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7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3341公顷,蚶江镇锦亭村园地1.1733公顷、其他农用地0.184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2.2345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批复同时要求依法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与耕地开垦费,按供地政策和定额指标供地并备案,并落实生态环保、水土保持及不动产登记注销变更等要求。对制造业企业而言,此类批复虽不直接产生补贴,但释放出石狮产业空间扩容信号。长三角纺织服装、体育用品、海洋食品等与泉州产业链关联度高的制造企业,若计划向闽南转移产能或布局供应链节点,可跟踪该批次地块后续的供地公告与招拍挂信息。提前对接石狮市自然资源部门与属地镇街园区,评估拿地成本与配套条件;涉及征地的村集体和农户则应关注补偿安置方案公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石狮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石狮市2026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狮政用地〔2026〕4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5〕6号),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会审,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石狮市境内农用地1.8244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石狮市宝盖镇塘头村园地0.3009公顷、其他农用地0.165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7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3341公顷,蚶江镇锦亭村园地1.1733公顷、其他农用地0.1848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345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 你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 你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 你市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 你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6年7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