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2025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发文单位:
- 泉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非企业扶持类政策,无申报主体与兑现口径,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无企业补贴内容。涉及浔中镇后所村共征收集体土地1.6901公顷(含耕地0.1626公顷),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由德化县政府依法落实,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征地由德化县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企业用地需按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申请供地并备案;涉及自然保护地的,按法规另行办理手续。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本件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德化县2025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属于用地审批类公文,无申报兑现口径。批复依据省级授权委托泉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作出,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审通过,体现省级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后县级批次用地报批的常规流程。
批复同意将德化县境内农用地1.6901公顷(其中耕地0.16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浔中镇后所村水田0.1231公顷、旱地0.0395公顷、园地0.5392公顷、林地0.9342公顷以及其他农用地0.0541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90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同时要求县政府依法组织征地实施,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并按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向具体项目供地、备案,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须另行办理手续。
对制造业企业的提示:本批次征收土地将按规划用途供地,德化县以陶瓷产业为主导,有意在闽中地区布局产能的长三角制造企业,可关注该地块后续出让公告。评估拿地成本与配套条件;同时注意征地补偿安置到位、生态及水土保持手续完备是项目落地前置条件,具体供地方式、价格和时序以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解释为准。
德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德化县2025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德政〔2026〕6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5〕6号),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会审,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德化县境内农用地1.6901公顷(其中耕地0.16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水田0.1231公顷、旱地0.0395公顷、园地0.5392公顷、林地0.93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541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90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 你县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 你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 你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 你县人民政府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6年8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