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政企精准对接,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EN18013759055
办厂易 - 数字政企服务生态平台 📍 泉州▾
提示:本政策申报期已结束或已失效,以下原文仅供历史参考。本页下方推荐同地区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也可致电 18013759055 咨询政策专员获取最新申报辅导。
市级土地政策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8-11
发文单位:
泉州市政府
摘要:德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德化县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德政〔2026〕6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5〕6号),经泉州市自然…

政策全文

德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德化县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德政〔2026〕6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5〕6号),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会审,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德化县境内农用地1.2425公顷(其中耕地0.92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德化县浔中镇乐陶村水田0.9283公顷、园地0.3142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425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 你县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 你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 你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 你县人民政府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6年7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

常见问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德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德化县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德政〔2026〕6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5〕6号),经泉州市自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2026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泉州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8-11。
政策原文来源:泉州市政府

您的企业能申报这项政策吗?

输入行业、规模、资质与研发情况,1秒测算适配度与预估金额,认证政策专员辅导申报。

同类政策(土地政策)

本地区最新政策

本地区热门房源

政策落地,选址先行——以下在售房源可享受本地区产业配套政策

本政策适用区域与产业载体

✓ 内容可信保障
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作者简介:深耕惠企政策研究与申报辅导,覆盖产业扶持、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方向
内容编制:平台自有数据支撑 · AI 辅助整理 · 人工审核定稿
信息有误?致电反馈纠错 · 办厂易由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 · 苏ICP备2025180599号 · 昆山开发区震川中路688号 · 热线1801375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