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资金扶持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发文单位: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适用地区:
- 市级
摘要:上海市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政策全文
扶持对象:上海市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1.2023年(含)之前认定的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企业连续两年产值(营收)增速在20%以上;3.以"免申即享"方式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常见问题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的通知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发布日期为2025-04-07,适用地区为市级。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的通知适用于哪些地区?
本政策适用地区为市级。其他地区企业可在办厂易政策库检索本地同类政策,或致电 18013759055 咨询政策专员。
政策原文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