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年)》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商洛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市政府对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批复,属规划指导性文件,无申报主体与兑现口径。实施责任主体为市住建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商州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协同推进。
能补多少
原文未设定补贴金额、比例或上限,仅提出统筹整合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强化要素保障,具体支持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无企业申报流程。相关企业可跟踪市住建局细化的年度实施计划及商州区、商洛高新区后续配套政策,把握工程与用地机会,细则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商洛市政府于2026年7月以商政函〔2026〕18号文批复同意《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年)》,8月初对外公开发布。这份规划被定位为2025至2030年间指导中心城区更新行动的纲领性依据,承担统筹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完善与品质提档的职能,批复的出台意味着当地更新工作从编制阶段转入实施阶段。需要明确的是,本件为规划类行政批复,无申报兑现口径:通篇未设补贴标准、资金比例或企业申报通道。其核心安排落在执行机制上——市住建局牵头抓总,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组建协同联动机制并细化年度实施计划;同时强调规划刚性约束,建立动态管控、跟踪评估与闭环落实机制,并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上统筹保障。对包括长三角制造业在内的市场主体而言,机会藏在配套环节:城市更新将释放旧改、市政、智慧化改造等工程需求,相关建材、装备、设计与施工企业可提前对接年度实施计划寻找订单入口;有扩产、搬迁或布局西北意向的企业,则可借更新中的土地整备与园区功能调整窗口。关注商州区及商洛高新区后续出台的招商与用地细则,抢占载体资源。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年)》的批复发文文号商政函〔2026〕18号文件标题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年)》的批复市住建局: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 该《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2025至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统筹推进城市空间优化、功能提升、品质升级的基本依据。你局要严格对标《专项规划》明确的发展定位、总体目标、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健全动态管控、跟踪评估和闭环落实机制,切实发挥规划引领、规范和调控作用,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三、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规划落地。
你局要牵头抓总,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商州区人民政府和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年度实施计划。要统筹整合资金、土地、人才等各类资源,强化要素保障、精准施策发力,有序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规划既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持续健康发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2026年7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扫描打开手机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