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期配租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十堰市政府
谁能申报
面向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三类群体,申请人须符合《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准入条件,经资格审核与公示通过后方可参与配租。
能补多少
本期提供425套可配租房源,具体房源信息以配租时最终统计数据为准,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申报期为2026年7月23日至8月10日,支持“十堰住保通”微信小程序线上全流程办理,或前往户籍地街道办(含东城、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柏林镇人民政府)及市保障房服务中心707室线下受理。咨询电话:0719-8110851,办公地址:汉江南路15号。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2026年,十堰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期配租工作正式启动,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425套可配租房源。 ▎ 核心内容 ▎ 配租房源规模 • 本期可配租房源共计425套 • 具体房源信息以配租时最终统计数据为准 ▎ 申报方式 • 线上申报:通过微信搜索“十堰住保通”小程序,或扫描官方二维码进入;在首页“业务申请”专栏完成实名认证后,按表单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要件并提交;系统自动生成并推送《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受理回执》,申请人须在线确认签名 • 线下申报: • 城区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申报资料原件,在受理期内前往户籍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含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柏林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办理 •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申报资料原件,在受理期内前往市保障房服务中心7楼707室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办理 ▎ 申报条件 • 申请人须符合《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 • 申请家庭须经审核并公示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期配租 ▎ 申报时间 • 受理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10日 • 逾期系统自动终止申报,不再接受任何补报或信息修改 ▎ 政策影响 • 事项:说明 • 主管部门: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执行机构: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0719-8110851 • 办公地址:汉江南路15号市保障房服务中心7楼707室 • 官方查询渠道: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 ▎ 政策解读 • 本公告适用于十堰市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属市级产业园区配套住房保障政策延伸 • 线上申报覆盖全类型申请人,线下申报按户籍属性与就业身份分类受理,体现精准化服务导向 • 强调“审核+公示”双环节,确保配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