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石嘴山市政府
《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年)由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27日正式印发(石政发〔2026〕19号),经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有法定效力。规划明确GDP年均增速6.5%、2030年总量超85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35%以上,森林覆盖率提升至18.5%,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适用对象包括石嘴山市所辖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及各级政府部门、驻石企事业单位。核心任务聚焦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贺兰山东麓生态修复(治理12万亩历史遗留矿山)、高新区升级与产教融合体系建设。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与终期考核机制,并纳入县区效能考核。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4月27日由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石政发〔2026〕19号),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当前处于有效状态。
本规划是指导2026—2030年石嘴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文件,覆盖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中央和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 核心内容▎ 规划期限与定位
• 规划期为2026年至2030年,衔接国家、自治区“十五五”总体部署
• 突出资源型城市转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产业绿色低碳升级、民生品质提升四大主线
• 明确石嘴山市在宁夏沿黄城市群中的产业协作支点、生态屏障节点、创新转化载体功能定位▎ 主要发展目标
•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左右,到2030年总量力争突破850亿元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2%,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35%以上
• 城镇化率提升至7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8%
• 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8.5%,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重点任务方向
• 推进煤化工向精细化工、新材料延伸,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 实施贺兰山东麓生态修复三年攻坚行动,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面积12万亩
• 建设石嘴山高新区升级版,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0家以上
•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成2个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
• 构建“一核三带多节点”城乡空间格局,推进平罗县、惠农区县域城镇化补短板工程▎ 政策影响▎ 实施主体
• 责任单位: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统筹,市发改委牵头协调
• 协同部门: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执行范围:覆盖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及所有市属功能区▎ 监督与评估
• 建立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考核机制
• 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体系
• 每两年向社会公开发布《规划实施进展白皮书》
▎ 附件说明
• 文件名称:格式,发布状态
• 《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PDF,已印发
• 《石嘴山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图解》:图文版,同步公开注:规划文本可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库”栏目查询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