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新时代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 发文单位:
- 朔州市人民政府
《朔州市新时代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实施地方留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返还,并配套提供房租补助、总部大厦用地支持及一揽子金融服务。政策适用于在朔州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区域总部、贸易总部及设计、金融等功能性总部,要求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政策实施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年度申报期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该政策旨在强化朔州总部经济集聚效应,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朔州市新时代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聚焦总部经济集聚发展,强化税收激励与要素保障,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 核心内容▎ 总部经济税收支持
• 实施地方留存增值税返还政策
• 实施地方留存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
• 返还比例及执行期限依据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具体细则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并公布▎ 总部企业综合服务
• 鼓励金融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账户开立、结算服务、融资业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 对新设立总部企业建设总部大厦,给予用地支持
• 对租用写字楼的总部企业,提供房租补助▎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朔州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 被认定为区域总部、贸易总部或设计、金融等功能性总部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 实际运营满6个月以上,纳税关系在朔州持续稳定▎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跨国公司在朔设立的区域总部
• 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朔设立的区域总部、贸易总部
• 符合功能定位的设计、金融等专业化总部机构▎ 关键支持标准
• 支持类型:支持方式,备注
• 税收返还:地方留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返还,返还比例按年度财政政策动态调整
• 总部大厦建设: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要求
• 写字楼租赁:给予房租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实施周期
• 政策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 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