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 发文单位: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策速读卡|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级别:市级|类别:资金扶持|有效期:长期有效|发文机关: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谁能申报
在苏州注册、具备网络视听相关资质的机构,包括影视制作机构、平台运营企业、技术服务方;所有企业(含长三角制造业企业)
能补多少
• 对在国内头部平台首播且播放量达标的剧目,给予阶梯式播出奖励
• 对运用虚拟拍摄、AIGC等前沿技术提升生产效率的项目,按比例补贴研发投入
• 对以苏州为主要取景地、并在剧情中融入城市工业景观的剧组,另给予取景扶持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苏州注册、具备网络视听相关资质的机构
• 需向属地文旅部门提交播出数据证明、技术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版权登记或权属证明
怎么办
在线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经专家评审后,按年度批次拨付资金。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随着短视频平台内容生态的快速迭代,网络微短剧已成为数字文化产业中增长最迅猛的细分赛道之一。苏州敏锐捕捉这一趋势,将微短剧产业纳入城市文化创新战略重点,为的是打造具有江南美学底色与现代传播力的原创内容高地,推动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政策重点聚焦内容创作与制作能力提升,对在苏州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制作机构,凡年度内完成并上线播出的原创微短剧项目。若单部播放量突破千万且通过国家广电备案,可获最高50万元的制作补贴;对头部导演、编剧团队,经认定后还可叠加获得人才激励资金,总额最高达30万元。企业若参与重大主题或本土文化题材创作,还可申请专项扶持,涵盖剧本孵化、拍摄辅助、平台推广等全链条支持。申报流程采用“线上预审+实地核查”模式,强调作品原创性与传播实效双重验证。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若涉足内容创作或有数字化转型需求,可借势布局“制造+内容”融合场景——例如将智能工厂生产过程转化为沉浸式微剧,或以品牌故事为蓝本开发系列化短剧实现品牌年轻化。建议企业提前梳理自有素材资源,组建跨部门内容小组,主动对接苏州广电旗下内容孵化器平台。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苏州市将网络微短剧纳入市级文化产业重点培育赛道,以财政奖励引导优质内容在本地集聚,旨在通过数字视听新动能激活文旅消费与科技融合增长极。
该政策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文号:苏文规〔2026〕1号),自2026年1月23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 核心内容▎ 播出奖励
• 对在国内头部平台首播且播放量达标的剧目,给予阶梯式播出奖励。
▎ 技术研发补贴
• 对运用虚拟拍摄、AIGC等前沿技术提升生产效率的项目,按比例补贴研发投入。
▎ 取景扶持
• 对以苏州为主要取景地、并在剧情中融入城市工业景观的剧组,另给予取景扶持。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苏州注册、具备网络视听相关资质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机构
• 平台运营企业
• 技术服务方
• 需向属地文旅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 播出数据证明
• 技术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 版权登记或权属证明
• 经专家评审后,按年度批次拨付资金。
▎ 适用对象与产业协同
• 所有企业(含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均可申报,鼓励跨界融合:
• 制造业企业可将智能制造场景、工匠故事转化为工业微短剧,申请取景及制作奖励;
• 提供动捕设备、云渲染服务的装备与软件企业,可作为技术服务方申报。
• 建议企业:
• 尽早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规范归集内容版权台账与研发费用台账;
• 锁定属地申报窗口。
▎ 申报渠道
• 在线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事项:要求
• 发文单位: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文号:苏文规〔2026〕1号
• 支持方式:奖励
• 适用产业:文化产业(网络微短剧)
• 有效期:长期有效▎ 政策影响
• 推动苏州成为全国网络微短剧内容生产与技术应用高地;
• 强化“工业+文化”融合路径,拓展制造业品牌传播新场景;
• 加速AIGC、虚拟拍摄等技术在内容生产端的规模化落地;
• 提升苏州城市形象辨识度与文旅消费吸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