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天门市中心城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天门市政府
谁能申报
在天门市中心城区禁行区域内,2017年7月1日前注册的重型柴油货车及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的轻型柴油货车(含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等)属于禁行对象,不得在西环线(不含)、复州大道(不含)、东环路(不含)、天仙大道(不含)合围区域行驶。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禁行区域实行24小时全天禁行;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违规驶入车辆进行处罚,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车辆除外。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切实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持续改善天门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天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中心城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
▎ 核心内容▎ 禁行区域
• 西环线(不含西环线,含汉北桥)以东
• 复州大道(不含复州大道)以南
• 东环路(不含东环路)以西
• 天仙大道(不含天仙大道)以北
• 四条道路合围区域为禁行区▎ 禁行车辆
•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属高排放机动车
• 包括但不限于:
• 2017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货车
• 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货车
• 涵盖车型: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等▎ 禁行时段
• 24小时全天候禁行▎ 管理与执行▎ 执法监管
• 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例外情形
• 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用途的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受禁行限制▎ 实施安排
• 项目:内容
• 施行日期:2025年12月1日
• 有效期:5年
• 发布机关:天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政策影响
• 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降低NOₓ和PM₂.₅本地排放贡献
• 强化中心城区移动源污染协同管控能力
• 倒逼物流运输企业提升车辆清洁化水平
• 与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形成政策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