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关于划定天门市中心城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天门市政府
谁能申报
所有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含重型、中型、轻型)不得进入天门市中心城区禁行区域,豁免车辆包括军警、消防、环卫、邮政及经审批的应急保障车辆。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禁行区域由西环线、复州大道、东环路、天仙大道围合形成(不含边界道路),全天候禁止相关车辆通行,违反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 移动源污染突出:重型货车保有量不足汽车总量的3%,但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高达75%,已成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制约因素。
• 督察整改要求明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出我市未划定国四及以下高排放车辆禁限行区,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刚性任务。
• 省级实践先行:湖北省内多个地市已实施同类禁行措施,具备可借鉴经验。
▎ 核心内容▎ 管控区域范围
• 禁行区域为天门市中心城区,由西环线、复州大道、东环路、天仙大道围合形成的闭环区域(不含上述四条边界道路本身)。
▎ 管控车辆类型
•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重型、中型、轻型柴油载货汽车)。
▎ 禁行时限
• 实施全天候禁行,无时段豁免。
▎ 违反规定后果
•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 豁免管理车辆类型
•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 邮政专用车、环卫作业车、市政设施维护车;
• 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应急保障、民生保供等特殊用途车辆。
▎ 政策施行时间
•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 有效期五年,至2030年11月30日止。
▎ 申报条件
• 本通告为行政管制类政策,不设申报流程或资格申请环节;
• 豁免车辆须经行业主管部门事前审批并备案,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禁行区域。
▎ 政策影响
• 影响维度:具体说明
• 环境效益:降低中心城区氮氧化物与颗粒物排放强度,支撑天门市空气质量持续达标
• 交通管理:推动货运车辆绕行优化,倒逼物流运输结构绿色升级
• 产业引导:加速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促进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
• 执法依据:为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监管提供法定依据▎ 出台过程与依据▎ 制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出台过程
• 2025年8月: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启动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
• 2025年8月25日:向相关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定向征求意见;
• 2025年9月2日: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
• 经政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后,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5年11月24日:正式印发通告。
▎ 解读单位
• 解读单位: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 咨询电话:0728-5232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