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支持再生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发文单位:
- 梧州市人民政府
梧州市《支持再生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产业集群提质增效,面向全市49家规上再生材料企业(2024年产值633亿元、产能760万吨),重点支持梧州再生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升级、上下游产业链招商及再生金属/高分子/纤维/电子材料等关键技术攻关。政策明确三类核心支持:新建自治区级技术研发平台最高补助300万元;牵头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项目配套支持最高500万元;研发投入增量奖励按10%执行、上限200万元。适用对象须在梧州注册、再生材料业务占比超60%,且符合绿色低碳与产业准入要求。政策由市级联席会议统筹,实施‘一把手’招商与‘一企一策’服务机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梧州市出台《支持再生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再生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强化技术创新与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向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环节延伸。
全市现有规上再生材料企业49家,总产能达760万吨,2024年产值达633亿元。政策以梧州再生材料产业园为载体,着力提升专业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 核心内容▎ 园区能级提升
• 推进梧州再生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升级,完善污水处理、危废处置、能源供应、智慧管理等公共服务配套
• 支持园区建设中试基地、检验检测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服务中心等共性平台▎ 产业链强链补链
• 深化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再生金属提纯、再生高分子改性、再生纤维高端应用、再生电子材料回收利用等上下游配套项目
• 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推动从基础再生向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制造延伸▎ 技术创新支持
• 支持企业建设自治区级及以上再生材料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
• 对牵头承担国家、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中再生材料方向项目的单位,按实际到账经费给予最高30%配套支持
• 鼓励开展再生材料绿色工艺、高值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攻关▎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梧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再生材料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60%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技术创新类项目须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具备中试或产业化基础▎ 政策影响▎ 财政支持标准
• 支持方向:支持方式,最高额度
• 新建再生材料技术研发平台(自治区级):一次性补助,300万元
• 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梧州单位牵头):配套支持,500万元
• 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奖励(较上年增长超20%):按增量部分10%奖补,200万元
• 园区基础设施共建项目(纳入市级统筹):专项债+财政贴息,按程序核定▎ 实施机制
• 建立市领导牵头的再生材料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将再生材料项目落地纳入县(市、区)绩效考核
• 推行“一企一策”服务机制,对重大技术改造和成果转化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