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科技赋能农业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盐城市政府
《盐城市科技赋能农业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盐政发〔2026〕7号)于2026年4月23日印发,旨在通过科技驱动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核心要点包括:到2028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2%以上,建成30个数字农业示范基地、5个以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对种业攻关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智能装备购置补贴30%(上限200万元),中试基地一次性补助800万元;适用对象涵盖盐城市注册的农业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技推广机构;要求项目成果本地转化、设备2026年1月后新购、中试平台服务县域主体不少于200家;资金由市科技局与农业农村局协同管理,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盐城市科技赋能农业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经盐城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4月23日以盐政发〔2026〕7号文正式印发实施。该计划是盐城市面向“十五五”开局阶段,聚焦农业现代化核心任务,系统部署科技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市级专项行动方案。
▎ 核心内容▎ 总体目标
• 到2028年,建成5个以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10家以上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2%以上。
• 建成覆盖全市的数字农业示范基地30个,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以上。
• 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超50万亩,地理标志农产品达45个。
▎ 重点任务
• 实施种业振兴科技攻关行动:支持耐盐碱水稻、特色水产良种、优质果蔬新品种选育,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 推进智能装备与数字农业融合应用:对购置北斗导航自动驾驶系统、智能灌溉设备、无人植保机等装备的经营主体,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上限200万元。
• 建设农业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在东台、射阳、阜宁布局3个区域性中试基地,每个基地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800万元。
• 开展基层农技推广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不少于1200人次,培育科技示范户5000户以上。
▎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盐城市的农业企业、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技术推广机构。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相应技术成果产业化经验。
▎ 项目要求
• 科技攻关类项目须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成果须在盐城本地转化应用。
• 设备补贴类项目所购设备须列入《盐城市农业智能装备推荐目录》,且2026年1月1日后新购置并投入使用。
• 中试平台项目须具备固定场所、专业团队及配套试验条件,年度服务县域内经营主体不少于200家。
▎ 政策影响▎ 对农业经营主体
• 降低技术应用门槛:通过设备补贴、中试服务、人才培训三重支持,显著缩短新技术从实验室到田间的周期。
• 强化市场竞争力:绿色认证、地理标志、数字溯源等能力提升,助力优质农产品溢价销售。
▎ 对科研机构与高校
• 明确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70%归研发团队,激发创新积极性。
• 鼓励与县(市、区)共建“科技小院”,纳入市级绩效考核与经费支持范围。
▎ 支持方式与资金安排
• 支持类型:补贴/资助标准,执行周期,主管部门
• 种业攻关项目:单项最高500万元,2026–2028年,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 智能装备购置:实际投入30%,单个项目上限200万元,2026年起常态化受理,市农业农村局
• 中试基地建设:每个基地一次性补助800万元,2026年启动首批,市科技局
• 农技人员培训:培训经费按人均1200元标准列支,年度计划下达,市农业农村局▎ 保障机制
•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的科技兴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事项。
• 将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 设立盐城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首期规模3亿元,重点投向中早期农业科创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