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数字经济与智慧城市产业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9-15
- 发文单位:
- 阳泉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及税务关系在阳泉市行政区域内,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四大类的企业,且为新落户企业或年营收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本地企业。
能补多少
新落户企业前三年享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100%奖励,后两年50%;年营收首次达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获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按市级财政实际拨付额度1:1配套奖励。
怎么办
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企业可通过产业园区申请标准化办公空间、共享研发平台及选址—网络—数据接入全流程服务,符合条件的向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申报奖励。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阳泉市立足资源型城市转型需求,将数字经济与智慧城市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方向,依托本地能源、区位及算力资源优势,系统构建产业生态体系。
▎ 核心内容▎ 税收优惠政策
• 对新落户阳泉市的数字经济企业,自纳税年度起,前三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50%给予奖励
•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本地数字经济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按市级财政实际拨付额度1:1配套奖励▎ 产业园区支持
• 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 为入驻企业提供标准化办公空间和共享研发平台
• 提供网络基础设施保障、数据接入服务及选址全流程咨询▎ 申报条件
• 企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阳泉市行政区域内
• 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明确的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四大类
• 企业须在阳泉市实际运营满一年,且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奖励资金申报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受理▎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新引进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
• 本地成长型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应用企业
• 获得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数字技术企业▎ 关键支持能力
• 支持维度:具体措施
• 算力保障:强化本地智算中心与数据中心协同,提供稳定低时延算力接入
• 招商聚焦: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应用三大方向开展精准招商
• 服务覆盖:实现从企业选址、基建配套到数据接入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执行时效
• 本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 奖励资金由阳泉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