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支持高校师生在宜创业七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宜宾市政府
《宜宾市支持高校师生在宜创业七条措施(试行)》于2024年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聚焦创业启动、场地支持、成果转化、导师服务、社保培训、金融信贷及赛事激励七大维度。核心支持包括: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连续3年每年最高2万元场地租金补贴、技术合同成交额5%的成果转化奖励(单个项目≤30万元)、‘互联网+’国赛落地项目20万元专项奖励,以及纳入‘宜创贷’体系的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与2年利息补贴。适用对象为在宜注册经营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毕业生及高校在职教师,由宜宾市人社局牵头多部门协同落实。年度财政预算超6000万元,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全过程管理机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宾市支持高校师生在宜创业七条措施(试行)》,旨在强化区域创新策源能力,加快构建校地企协同创新创业生态,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人才留宜发展。
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与落实。
▎ 核心内容▎ 一、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 最高50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面向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在宜宾注册并实体运营的初创企业
• 项目经评审纳入市级重点扶持名单后,分两期拨付:首期30万元,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20万元▎ 二、场地租金补贴
• 在宜宾市级及以上备案创业孵化基地内租用办公场地的,连续3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 补贴按年度申报,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及实际运营佐证材料▎ 三、成果转化奖励
• 高校师生以技术入股、作价投资等方式在宜宾落地转化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30万元
•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每年集中兑现一次▎ 四、创业导师服务
• 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平台的项目,可免费对接1名以上具有产业经验的创业导师,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跟踪辅导
• 导师库由市人社局联合在宜高校、龙头企业共建并动态更新▎ 五、社保与培训补贴
• 创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对高校师生开展创业培训的机构,按3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每人每年限享受1次▎ 六、金融支持通道
• 接入“宜创贷”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供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财政给予最长2年、最高3%的贷款利息补贴
• 单个项目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七、赛事与荣誉激励
• 入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获奖项目,在宜宾落地转化的,额外给予20万元项目落地奖励
• 获得“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前三名并在宜宾注册企业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职教师
• 创业主体须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正常经营满3个月
• 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备技术创新性或模式可行性,不涉及禁止类、限制类行业
• 同一申请人或同一企业仅可享受本政策中一项资金类条款的首次申报▎ 政策影响▎ 支持规模与周期
• 支持类别:单个项目最高额度,支持周期,年度预算上限
• 创业启动资金:50万元,一次性,2000万元
•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30万元,一次性,1500万元
• “互联网+”国赛落地奖励:20万元,一次性,500万元
• 宜创贷利息补贴:10万元,最长2年,1000万元▎ 实施主体与协同机制
• 牵头单位: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协同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
• 建立“高校联络员+园区服务专员+部门联席会”三级响应机制,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全过程管理▎ 附则说明
• 已享受中央、省级同类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对应条款
• 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 本措施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申报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