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岳阳市政府
《岳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2026年4月30日印发,明确4项重大决策事项:支持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市科技局,2026年4月)、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反铺张浪费实施办法(市发改委,2026年4月)、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意见(市住建局,2026年12月)、铁山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市水利局,2027年6月)。所有事项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调整须经批准并公布;各县市区目录须在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备案。适用对象覆盖岳阳市全域各级行政机关及驻岳单位。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核心内容▎ 法定程序要求
•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
•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须报告程序履行情况
•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决策草案,不得提交审议▎ 承办责任与时限
• 各承办单位须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
• 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目录动态管理
• 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 因年度重点工作变化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开展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公布▎ 备案要求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须在本级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民政府备案▎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牵头承办单位,计划完成时间
• 1:关于支持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市科技局,2026年4月
• 2:岳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反铺张浪费规定实施办法,市发改委,2026年4月
• 3: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住建局,2026年12月
• 4: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市水利局,2027年6月▎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岳阳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岳阳经开区、临港高新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
• 市直各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实施效力
•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6年4月30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作为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规性的重要依据和考核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