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有效期的通知》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文单位:
- 肇庆市政府
谁能申报
适用于在肇庆市注册、具备履约能力并签署投资承诺书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项目企业。政策延续“容缺受理+容错审批”机制,适用于原方案范围内的项目,不设新增主体限制。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审批周期平均压缩50%以上,通过事前引导、事中辅导、事后监管实现全流程服务优化。
怎么办
项目单位需在2026年8月10日后继续按原方案要求提交材料并履行承诺;政策有效期自该日起延续,后续以新文件为准。申报流程保持不变,适用范围与监管要求未调整。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肇庆市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措施自2018年实施以来,已形成成熟工作机制,显著提升项目落地效率。现行《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有效期将于2026年8月10日届满。若按期终止,将导致签约项目管理依据缺失,影响审批服务连续性与稳定性,不利于稳定企业投资预期。 为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巩固改革成效,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8月4日印发《关于延长〈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有效期的通知》。 ▎ 核心内容 ▎ 有效期延长安排 • 延长对象:《肇庆市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 • 延长后有效期:自原截止日(2026年8月10日)起继续有效,未明确新截止日期,以后续文件为准 • 调整性质:属有效期延续性政策,非实质性修订 • 适用范围:保持不变,仍适用于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产业投资项目 ▎ 文件依据更新 • 对方案中援引的上位依据文件进行动态适配,按最新有效版本执行 • 未改变原方案的适用条件、承诺事项、监管机制及责任分工 ▎ 申报条件 ▎ 适用项目类型 • 属于肇庆市重点支持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产业投资项目 •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定要求 ▎ 企业基本要求 • 在肇庆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具备相应建设运营能力与履约信用记录 • 自愿签署《企业投资承诺书》,接受全过程监管 ▎ 政策影响 ▎ 审批效能提升 • 实行“容缺受理+容错审批”,企业可凭承诺先行开展设计、施工等前期工作 • 审批周期平均压缩50%以上,实现“拿地即开工”常态化 ▎ 政府服务优化 • 强化事前精准辅导、事中协同跟进、事后闭环监管机制 • 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查与并联审批通道 ▎ 投资环境强化 • 保障政策连续性,增强企业长期投资信心 • 助力肇庆打造粤西营商环境高地和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制造中心 ▎ 政策依据 • 依据文件:发布主体,关键关联内容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简化企业投资审批程序总体要求 • 《肇庆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肇庆市委、市政府,细化本市投融资改革路径与任务分工 • 《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肇庆市人大常委会,提供“双容双承诺”改革法治支撑 ▎ 政策衔接说明 • 本《通知》与原2021年修订版方案构成完整连续政策体系 • 所有已按原方案启动的项目,继续适用原流程与标准 • 新申报项目同步执行更新后的依据文件条款,确保政策时效性与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