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发文单位: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谁能申报
注册及纳税关系均在郑州市的企业和机构,包括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获批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平台单位,以及吸纳本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郑转化的企业。
能补多少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最高奖5万元;国家级创新平台最高支持500万元,省级平台最高20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量部分按最高10%补助,单企上限200万元;技术合同额转化奖励最高15%,单笔不超100万元;新建技术转移机构运营补贴最高50万元;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资助最高50万元。
怎么办
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郑州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申报需通过官方指定渠道提交材料,具体流程及时限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2月28日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聚焦培育创新主体、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强化研发投入激励、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等关键环节,系统性强化全市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
▎ 核心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 对首次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创新平台建设
• 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支持
• 对新获批省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研发投入激励
• 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际额增量部分,按最高10%给予补助
• 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200万元▎ 科技成果转化
• 对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郑州就地转化的,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最高15%奖励
• 单笔奖励最高100万元
• 对新建设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运营补贴▎ 创新生态营造
• 支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
• 对大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纳税关系均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或机构
•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以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公示名单为准
• 技术合同须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且实际执行地在郑州
• 研发费用补助以税务部门确认的加计扣除申报数据为依据
• 所有奖励与补助均实行年度集中申报、统一审核、择优拨付▎ 政策影响
• 政策维度:关键成效预期
• 创新主体培育:年度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目标提升20%以上
• 平台能级跃升:推动3–5家省级平台争创国家级平台
• 研发投入强度:助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12%以上
• 成果本地转化率:技术合同成交额中郑州本地吸纳占比提升至65%以上▎ 实施期限
• 本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