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发文单位:
- 中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中山市依法注册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从事工业设计服务,且符合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申报主体可为制造业企业设立的内设设计部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独立运营的工业设计公司(工业设计企业),或具有统一管理机构的产业集聚区(工业设计基地)。
能补多少
本件为认定管理办法公示,无具体奖补金额、补贴比例或资金上限,具体扶持政策以后续发布文件为准。当前仅明确每年开展一次认定,不涉及直接资金兑现。
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应于每年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镇街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镇街初审后统一报送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时间、流程及材料清单以正式通知为准,具体咨询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60-88306740。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中山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升级、惠企政策、中山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火炬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问题,请径与我局联系。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60-883067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关于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5〕9号)《中山市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府办函〔2025〕29号),持续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山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显著、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明显的工业设计机构或者工业设计基地。 第四条 中山市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三种类型。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内设部门或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工业设计企业是指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单位;工业设计基地是指设计产业特色明显,有统一管理机构,为本地区和相关产业提供工业设计等服务的产业集聚区。 第五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认定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八条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且在中山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二)主营业务符合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满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相关评价指标(见附件) 第九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专项审计报告(含近两年申报单位研发支出、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相关仪器设备软硬件原值、财务报表、工业设计中心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等); (四)近两年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获奖情况、相关授权专利及版权、参与工业设计重要活动清单,开展工业设计项目清单等佐证材料。 第十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一)申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按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推荐。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推荐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镇街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企业答辩与现场考察(如需)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认定对象,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予“中山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牌匾,并发文公布。 第十一条 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单位,直接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第三章 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每次认定及复核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可免于复核。 第十三条 复核程序如下: (一)自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按照复核工作的要求,对照本管理办法,进行自查。 (二)审核。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填写复核推荐意见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复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推荐意见视情况组织专家抽查复核,发布复核结果。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 (二)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单位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单位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六)其他不符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 第十五条 被撤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第十六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单位发生更名、重组或工业设计中心重要事项调整变化等,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2个月内将有关情况通过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七条 通过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其发展情况,遴选部分单位进行重点培育管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工信〔2021〕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 附件 表1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权重 1 基础条件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2.企业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必达要求 2 工业设计费用投入 企业重视工业设计投入,近两年设计费用年均投入额不低于250万元。 10 3 工业设计团队人员数量 企业设计团队人员数量10人以上。 10 4 工业设计团队高素质人才数量及占比 设计团队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数量3人以上,或设计团队中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数量及占比不低于40%。 25 5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包括用于产品研发及检验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实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10 6 知识产权和设计奖项数量 创新能力强,近两年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设计奖等不少于6项;或成立以来累计不少于15项。 25 7 产品开发及销售情况 近两年新产品开发数量不少于10款,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0%。 20 注:评定指标中,达到每项指标要求得该项权重分的60%,超出基础分按比例累加,总分最高分不得超过该项权重分。 表2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工业设计企业)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权重 1 基础条件 1.工业设计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必达要求 2 工业设计服务收入 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300万元,工业设计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30 3 工业设计团队人员数量 企业设计团队人员10人以上。 10 4 工业设计团队高素质人才数量及占比 设计团队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数量3人以上,或设计团队中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数量及占比不低于40%。 25 5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包括用于产品研发及检验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实验测量仪器、仿真中试设备、设计软件等。 10 6 知识产权和设计奖项数量 创新能力强,近两年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设计奖等不少于6项;或成立以来累计不少于15项。 25 注:评定指标中,达到每项指标要求得该项权重分的60%,超出基础分按比例累加,总分最高分不得超过该项权重分。 表3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工业设计基地)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权重 1 基础条件 1.已建成并投入运营1年以上,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2.产业特色明晰,配套功能完善,有统一的管理机构 3.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必达要求 2 入驻工业设计企业或企业设计中心数量 报告年度末,入驻工业设计企业或企业设计中心不少于10家 20 3 工业设计服务收入 近两年入驻企业设计服务总收入(含线上、平台类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20 4 从事工业设计人员数量 专职从事工业设计人员的不少于40人 10 5 工业设计团队高素质人才数量及占比 设计团队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数量10人以上,或设计团队中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数量及占比不低于40% 25 6 知识产权和设计奖项数量 创新能力强,近两年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设计奖等不少于10项;或成立以来累计不少于25项 25 7 加分项 申报单位列入政府部门重点企业,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基地(示范企业) 10 注:评定指标中,达到每项指标要求得该项权重分的60%,超出基础分按比例累加,总分最高分不得超过该项权重分。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