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坦府规字〔2024〕1号关于废止《坦洲镇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4-24
- 发文单位:
- 中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政策废止通知,无申报兑现口径。原《坦洲镇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工作实施办法》已废止,不再支持任何企业申报相关扶持。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策废止通知,无申报兑现口径。原文件中规定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按研发投入30%补助等补贴标准已失效,不再适用。
怎么办
立即停止依据上述两文件申报任何项目。企业应关注新出台的市级或镇级产业扶持政策,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建议通过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获取最新政策匹配服务。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中坦府规字〔2024〕1号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适用地区:中山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制造业升级、惠企政策、中山
• 发布日期:2024-04-24政策解读:《关于废止〈坦洲镇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图片解读:《关于废止〈坦洲镇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音频解读:《关于废止〈坦洲镇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因《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坦府〔2021〕1号)、《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工业企业“培优育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坦府〔2021〕2号)已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予以废止,上述2份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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