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珠府令第156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珠海市政府
《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珠府令第156号)是珠海市规范新型智慧城市统筹管理机构运行的核心政府规章,于2025年6月13日正式施行。该办法确立市云上智城局为市政府直属法定机构,实行理事会决策、执行机构实施、监事会监督、咨询委员会支撑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其在战略规划、标准制定、场景招商、网络安全、成效评价等方面的七项核心职责;规定理事会7人、监事会5人组成机制,以及局长负责制下的领导配置;在人事与薪酬方面赋予机构在核定员额与薪酬总额内自主权,并支持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同步强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适用对象包括该局全体人员、参与建设运营的市场主体及市工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等协同监管部门。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珠府令第156号)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6月13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的设立与运行,落实本市体制机制改革部署,强化“云上智城”建设的统筹管理能力。
▎ 核心内容▎ 法定机构定位
• 市云上智城局是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的法定机构
•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安全可控、持续发展基本原则▎ 治理架构
• 实行理事会决策、执行机构组织实施、监事会监督、咨询委员会咨询建议的法人治理结构
• 理事会由七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人选由市委、市政府决定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
• 可设立专业咨询委员会,由行业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 职责范围
• 制定并组织实施“云上智城”发展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研究制定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政策,建立数据采集、开发利用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 发布应用场景项目需求清单,开展招商引资与成果推广
• 协调解决建设运营中的重大问题
• 组织保障应用平台与信息系统的数据和网络安全,开展安全检测与应急处置
• 监督检查建设运营主体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建设运营成效评价▎ 人事与薪酬机制
• 实行局长负责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由市政府聘任
• 在核定员额总数、内设机构数额、领导职数及薪酬总量范围内,自主决定内设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
• 经费由市财政保障,逐步向财政补助或独立运营过渡
• 建立灵活薪酬分配机制:
• 结合岗位类别与业绩贡献确定绩效薪酬
• 对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在核定薪酬总额中列支
• 人员薪酬和经费保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监督与公开机制
• 接受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
•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规定,按期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申报条件
• 本办法不设面向企业或个人的申报流程,属政府内部治理规范性文件
• 涉及人员聘用、薪酬激励等事项,须在核定员额、职数及薪酬总量框架内依规实施
• 高层次人才引进适用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形式,但须符合核定总额约束▎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
• 参与“云上智城”建设、运营、维护的市场主体及技术合作单位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等协同监管部门▎ 关键数据概览
• 事项:内容
• 施行日期:2025年6月13日
• 理事会规模:7名理事(含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
• 监事会规模:5名监事(含主席1名、副主席2名)
• 局领导配置:局长1名、副局长2名
• 经费来源:市财政保障,逐步向财政补助或独立运营过渡
• 薪酬机制:绩效薪酬+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总额内列支)▎ 实施保障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承担行业监管、行政审批,统筹指导政策拟订、规划编制与技术标准制定
• 市云上智城局须制定薪酬管理、年金管理、人员招聘、绩效考核、财务及内审等内部制度
• 未尽事宜由市相关部门依据职能依法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