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珠海市政府
《珠海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于2026年7月31日印发,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共十七条,覆盖物流通道、贸易便利、珠琴协同、企业出海、合规化与营商环境六大板块。核心支持包括:9610出口‘无票免税’、9810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港珠澳大桥‘电商快线’、澳门机场横琴前置货站、跨关区退货及‘先查验后装运’等通关便利。适用对象涵盖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供应链企业、国际货代及中小卖家,须完成合规评级并接入珠海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政策不设一次性奖励,重在通过通关提效、税负优化与融资支持降低综合运营成本。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珠海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由珠海市商务局于2026年7月31日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政策立足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优势,联动香港、澳门国际机场资源,旨在将高栏港综保区与香洲洪湾片区打造为集集运分拨、退换货、国际邮件快件集散于一体的全市跨境电商物流核心区,全面激发外贸增长新动能。
▎ 核心内容▎ 物流通道强化
• 加快完善珠海机场国际货运场站配套设施,聚焦东南亚、日韩等重点区域航线,深化珠港机场联动,探索“经港珠飞”进口业务
• 推进澳门机场横琴前置货站建设,构建“珠海仓储分拨—横琴查验打板—澳门机场直飞”物流链路
• 发挥港珠澳大桥24小时通关优势,做强“电商快线”品牌,形成“珠海集散、香港出口”协同发展格局
• 打造高栏港综保区与香洲洪湾片区为全市跨境电商物流核心区,建立重点仓储设施动态台账▎ 贸易便利化提升
• 对合规优质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供预约通关、优先查验等便利
• 支持开展跨关区退货业务,优化退货申报与核验全流程监管
• 落地“先查验、后装运”举措,实现申报、查验、预放行一站式办结
• B2B出口适用优先查验、转关、退运;9810出口海外仓货物落实“离境即退税”
▎ 珠琴协同发展
• 联合横琴开展招商,推动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在珠琴两地布局集货及进出口业务
• 支持横琴全球选品中心、MCN机构、海外营销网络为珠海企业提供出海渠道
• 拓展1210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至高栏港综保区,吸引全球消费品进口企业落户▎ 企业出海赋能
• 聚焦东南亚、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建立与头部电商平台“一对一”联络机制
• 支持国有企业、电商产业园在海外布局公共海外仓,提供集货、退换货、一件代发等增值服务
• 鼓励企业接入商务部“海外智慧物流平台”与广东省“粤仓通”平台▎ 合规化发展支持
• 在珠海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增设9610“无票免税”功能及9810出口退税数字化辅助模块
• 支持本地服务商纳入全省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服务商试点名录
• 开展公益性税务合规知识普及与申报辅导,发布《跨境电商税务与申报合规实操指引》
▎ 营商环境优化
• 将符合条件企业纳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四位一体”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跨境电商专属信贷产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
• 支持信保机构推出跨境电商专属出口信用保险产品
• 探索电商人才分级分类认定标准,支持高校开设相关专业,推进校企定制班、现代学徒制▎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包括:跨境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国际货代、中小卖家
• 须完成合规评级并接入珠海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 优先用足9610免税模块与9810退税模块
• “阳光化”试点资格需由市商务局组织申报,成功纳入后可对接省级专项扶持资金
• 牵头受理部门为珠海市商务局▎ 政策影响
• 维度:关键成效
• 通关时效:预约通关、优先查验、“先查验后装运”压缩整体通关时长
• 税负成本:9610“无票免税”、9810“离境即退税”降低企业实际税负
• 融资成本:纳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配套专属信保产品降低融资与收款风险
• 物流成本:港珠澳大桥“电商快线”、横琴前置货站、珠港陆空联运协同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 出海能力:珠琴联合招商、海外仓布局、平台资源对接提升企业全球渠道拓展能力面向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若产品主销东南亚、拉美、中东且有空运需求,可在珠海或横琴设立华南集货分拨节点,借港珠澳大桥通道降本增效,并关注省级“阳光化”试点申报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