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外宣活动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0
- 发文单位:
- 珠海市政府
珠海市委宣传部就‘珠海城市外宣活动项目’启动政府采购资格预审,预算总额15万元,服务期至2026年9月30日,覆盖城市形象展示、活动策划执行、视觉设计、场地搭建及后勤保障等全链条服务。适用对象为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02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业惩戒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有同类项目经验者优先。预审合格单位将获邀不少于3家参与后续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18:00,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7室。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本公告为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就“珠海城市外宣活动项目”发布的政府采购资格预审文件,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非产业扶持或财政奖补政策,不设资金申报与兑现流程。
▎ 核心内容▎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珠海城市外宣活动项目
•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 预算金额:15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 服务内容:
• 配合国内外媒体代表、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在珠参访交流
• 珠海城市形象展示
• 活动策划执行
• 主题视觉设计与物料制作
• 现场氛围营造与场地搭建
• 活动后勤保障
• 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报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 自2023年1月1日起: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未受行业惩戒
• 具备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资格预审流程
•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8:00前
• 提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7室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电话:0756-2229809
• 资格预审日期:2026年8月21日前完成
• 拟邀请投标单位数量:从预审合格供应商中邀请不少于3家参与后续投标
•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申请文件组成(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从业资质证明、以往项目案例材料、专业设备及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政策影响
• 本项目为跨区域政府服务采购机会,长三角地区具备会展执行、城市品牌传播经验的文创与公关服务机构可重点关注
• 单笔订单金额有限,但有助于:
• 积累政府客户合作信用
• 构建异地服务业绩背书
• 提升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传播领域的市场能见度▎ 适用对象
• 类别:具体要求
• 主体类型:依法设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
• 资质要求: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信用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行业惩戒
• 经验要求:具备城市外宣、大型活动策划执行、视觉设计等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 区域适配:鼓励具备跨区域服务能力的机构参与,尤其关注长三角等优质服务商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