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文单位:
- 珠海市政府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于2026年8月13日启动广东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预算2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依托触电新闻客户端、荔枝网及电视频道策划制作短视频、专题片,并开展重要节点直播,实现大小屏协同传播。拟定供应商为广东广播电视台全资控股的广东触电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因其渠道与运营资质具有法定唯一性。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至19日,仅接受符合政府采购质疑程序的书面异议。本项目不面向企业发放奖补,属市级技术创新类宣传合作采购,适用对象为具备融媒内容生产与直播执行能力的广电及技术服务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拟借助省级主流媒体力量开展城市形象宣传,于2026年8月13日发布《广东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宣传合作服务,预算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本项目属市级政府采购事项,归类为技术创新类宣传合作项目,不面向企业兑现资金奖补或税收优惠,亦无申报入口与兑付流程。
▎ 核心内容▎ 采购主体与标的
• 采购人: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 项目名称:广东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
• 拟采购服务内容:依托触电新闻客户端、荔枝网及电视频道、栏目资源,策划制作短视频、专题片等融媒产品;结合重要节点开展直播,实现“大小屏协同传播”
▎ 采购方式依据
• 广东广播电视台为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广播电视机构,业务覆盖广播、电视、互联网电视、移动端及发射传输,渠道资源具有唯一性
• 广东触电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广播电视台全资控股并授权的唯一全媒体运营企业,合作对象具备法定唯一性▎ 申报条件
• 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不设企业申报环节
• 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认为具备履约能力,可在公示期内按政府采购质疑程序提出书面异议▎ 政策影响▎ 对供应商的影响
• 拟定供应商:广东触电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2楼)
• 异议受理窗口: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至8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 异议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质疑材料▎ 对区域产业的影响
• 为长三角广电系、融媒技术企业提供政策信号:地方宣传类采购需求稳定,建议提前对接地市宣传部门,强化直播策划、融媒内容生产、大小屏联动等投标能力建设▎ 联系方式
• 项目角色:信息
• 联系人:周先生
• 联系电话:0756-2118920
•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
•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3日
• 公示截止: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