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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综合政策
关于变更珠海城市外宣活动项目采购方式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9
- 发文单位:
- 珠海市政府
摘要: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变更珠海城市外宣活动项目采购方式的公告 2026-08-19 09:35:55 大 中 小 我部于2026年8月10日发布珠海城市外宣活动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截至2026年8…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本件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公示,无申报兑现口径,不设企业申报主体;仅确认珠海传媒全媒体运营有限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并成为协议交易供应商。
能补多少
不涉及补贴与资金安排,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反映(采购方电话2229809,监督电话2226993),逾期不再受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珠海城市外宣活动项目的采购流程出现程序性调整。珠海市委宣传部于2026年8月10日就该项目挂出资格预审公告,原定以邀请招标方式遴选服务供应商,公告期至8月14日结束。
征集期内,仅珠海传媒全媒体运营有限公司一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且经审查符合要求。按照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采购方式由邀请招标改为协议交易,成交供应商即上述公司。公告同步开通异议渠道:自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可书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采购方电话2229809、监督电话2226993,受理地址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7室。
需要提示的是,本件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公示,属于程序性公告,无申报兑现口径,不涉及资金奖补、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无直接申报价值;从事城市品牌传播、媒体运营的服务机构可借此观察单一来源情形下协议交易的适用规则,作为参与同类宣传服务采购的参考。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本件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公示,无申报兑现口径,不设企业申报主体;仅确认珠海传媒全媒体运营有限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并成为协议交易供应商。
能补多少?
不涉及补贴与资金安排,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反映(采购方电话2229809,监督电话2226993),逾期不再受理。
政策原文来源:珠海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