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口岸局
谁能申报
在珠海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从事跨境电商相关业务。企业须符合《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中明确的产业方向要求,如制造业升级、外贸转型等。具体申报主体范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或项目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依据申报项目类型和评审结果确定,以最终公示文件为准。
怎么办
企业应关注市商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线提交材料,申报时间通常在每年第一季度,具体批次及截止日期以官方公告为准。联系人:王诗宇,电话:2159876。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口岸局
• 政策类别:跨境电商
• 适用地区:珠海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制造业升级、惠企政策、珠海
• 发布日期:2024-01-11ZBGS—2023—61珠商〔2024〕7 号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商务局反映。
专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2024年1月8日(联系人:王诗宇 联系电话:2159876)相关链接:
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的图解🎯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口岸局(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