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6-03-31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该政策是淄博市落实国家工业母机产业支持部署的具体举措,核心是面向纳入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12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适用对象为淄博市产业园区内从事高档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等研发生产的企业,须满足研发投入强度≥3%、拥有2项以上相关发明专利等硬性条件。政策自国家清单发布之日起实施,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可叠加享受,不设财政资金重复补贴限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支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定《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国家级清单管理机制,推动重点企业研发创新。
▎ 核心内容▎ 税收优惠方式
• 列入国家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加计扣除(依据现行政策口径,适用于制造业企业)▎ 清单管理机制
• 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确认清单
• 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申报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 从事工业母机(含数控机床、高档数控系统、核心功能部件等)研发与生产
•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研发能力
• 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准)▎ 区域适用范围
• 淄博市产业园区内注册并实际运营的企业可参与申报
• 企业须在淄博市完成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申报流程▎ 三级审核机制
• 企业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申请材料
• 省级部门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国家四部委
• 国家四部门开展联合评审与最终确认
• 清单发布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加计扣除▎ 政策影响▎ 实施时效
• 自国家清单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 适用年度以税务申报期为准,覆盖2026年度及后续年度▎ 支持重点
• 支持方向:具体范畴
• 研发领域:高档数控系统、高精度主轴、高性能伺服电机、精密光栅尺等核心功能部件
• 技术门槛:产品需达到GB/T 18400.1—2021《加工中心检验条件》或等效国际标准
• 知识产权:近三年至少拥有2项与工业母机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 政策衔接
• 本政策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政策可叠加享受
• 不重复享受同类型财政直接补助,但税收优惠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