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系统改革激活开发区活力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发文单位:
- 河北省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全市各级获批开发区及其入驻企业可申报,2025年9月前完成方案报备,12月底前启动首批“管委会+公司”试点,符合条件的国企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可通过公开遴选承担园区运营职能。
能补多少
市级设立专项资金,按考核等次给予最高500万元运营激励,具体金额以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为准,无明确资金补贴细则。
怎么办
需在2025年9月前提交改革方案报备,12月底前启动试点;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运营主体,依托“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机制推进项目落地,落实差异化考核指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邯郸市以系统性改革为抓手,着力激活开发区发展动能,重点推进管理体制重构与市场化运营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开发区行政效能与服务能级。 ▎ 核心内容 ▎ 管理体制优化 • 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厘清行政管理与市场运营边界 • 精简内设机构与审批事项,实现开发区事项“区内事区内办” • 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 ▎ 市场化运营机制 • 引入专业化园区运营主体,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国企或混合所有制企业承担开发建设、产业招商、企业服务等职能 • 建立绩效挂钩的运营经费拨付机制,按年度考核结果动态调整财政支持额度 ▎ 考核评价体系 • 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开发区分别设定核心指标权重 • 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R&D投入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纳入核心考核项 ▎ 基础支撑建设 • 统筹安排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公共服务平台升级 • 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供地 ▎ 申报条件 • 邯郸市域内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含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等) • 具备独立财政预算管理能力或明确的财政保障机制 • 已编制完成符合《河北省开发区条例》要求的改革实施方案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违法事件及严重失信行为 ▎ 政策影响 ▎ 适用对象 • 开发区管理机构:可申请体制机制优化授权与财政激励支持 • 区内企业:享受更高效政务服务、更完善产业配套及更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资源 ▎ 关键数据支持 • 支持类型:支持方式,执行依据 • 基础设施建设:市级专项资金倾斜安排,邯政发〔2025〕8号 • 运营绩效激励:按考核等次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邯郸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试行)》 • 人才引育支持:对引进的运营团队核心成员按政策落实安家补贴与个税返还,邯人才办〔2025〕3号 ▎ 实施节点 • 2025年9月底前:各开发区完成改革实施方案报备 •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首批“管委会+公司”模式试点落地 • 2026年起:全面推行分类考核并发布年度评估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