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陶瓷琉璃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 发布日期:
- 2025-08-04
- 发文单位: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淄博市陶瓷琉璃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是淄博市出台的市级地方性法规,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核心聚焦技术创新支持、产业园区与特色小镇建设、陶瓷琉璃大师及技艺传承人培育、以及文化交流与展览展示四大方向。适用对象为在淄博市依法注册的陶瓷琉璃企业、研发机构、行业协会及非遗保护单位,重点覆盖淄博各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内主体。政策由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建立申报审核、资金(资源)兑现及跟踪评估全流程机制,旨在系统性提升产业竞争力与文化软实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淄博市陶瓷琉璃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旨在推动陶瓷琉璃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与文化传承能力。
▎ 核心内容▎ 技术创新支持
• 支持陶瓷琉璃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包括新材料研发、工艺升级、智能装备应用等方向。
• 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淄博陶瓷”“淄博琉璃”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
▎ 产业集聚发展
• 规划建设陶瓷琉璃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
• 园区及小镇内企业可优先享受政策资源倾斜与要素保障。
▎ 人才培育机制
• 培育陶瓷琉璃大师和技艺传承人,建立非遗传承人认定与扶持制度。
• 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培养平台。
▎ 文化交流推广
• 支持陶瓷琉璃文化交流、展览展示及国际传播活动,提升产业文化能级与市场认知度。
▎ 申报条件
• 申请主体须为在淄博市依法注册登记的陶瓷琉璃企业及相关机构;
• 项目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支持方向,具备明确的技术路径、实施计划与预期成效;
•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政策影响▎ 适用范围
• 范围类型:具体说明
• 地域范围:淄博市行政区域内
• 主体范围:依法注册的陶瓷琉璃生产企业、研发机构、行业协会、非遗保护单位等
• 空间载体:淄博各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内相关企业可优先适用▎ 实施机制
• 企业向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市文化和旅游局咨询并申报;
• 相关部门依职责组织审核、公示与资金(或资源)兑现;
• 建立政策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与动态优化。
▎ 执行依据
• 条例施行日期:2025年10月1日(依据原文及常规立法生效惯例推定);
• 主管部门: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协同落实;
• 政策效力层级:市级地方性法规。
